公共管理评论

2004, (02) 149-157

[打印本页] [关闭]
本期目录(Current Issue) | 过刊浏览(Archive) | 高级检索(Advanced Search)

气候变化、公用地悲剧与中国的对策
Climate Change,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and the Choice for China

齐晔

摘要(Abstract):

本文运用"公用地悲剧"作为概念框架分析了气候变化这一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把各国政府在对待气候变化本身和气候变化的谈判问题当作一个多人非零和博弈问题。博弈中利益可分为国家利益(各博弈方的利益)和公共利益(或全球利益)。文章分析了二者间的区别和一致性。通过对美国、俄罗斯和中国等世界主要大国的案例分析,认为前两者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有清晰界定并做了严格的区分和对待。其气候变化政策明显的是使国家利益最大化。中国政府对两种利益的界定尚不够清晰,其气候变化政策亦未对二者做出严格的区别。本文主张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明确坚持国家利益优先原则。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积极倡导"发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体恤弱势"原则以及"区域差异"原则。

关键词(KeyWords): 气候变化;公用地悲剧;环境政策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齐晔

扩展功能
本文信息
服务与反馈
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
本文作者相关文章
中国知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