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评论

2015, v.19(02) 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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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行政可执行问题分析——以龙滩水电站移民信访工作为例
A Study ofthe Administra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tition Mechanism—Evidence from petition implementation in Longtan dam migration

戴亦欣,周洪波

摘要(Abstract):

信访制度是我国设立的独特的民意表达和权利申诉机制,同时承担了维持社会稳定的功能。面对信访数量持续增加,而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现状,本研究着重分析信访制度的可执行特点。本文以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信访工作为例,通过访谈和问卷调研发现三个影响信访执行效果的原因。①信访工作人员的执行意愿和机构的执行能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信访工作人员虽然对机构的政治目标更为认同,但是同时认为这些目标具有很大的模糊性和执行难度;②信访机构在执行其"承办、协调、督促检查"等功能时需要的行政协调能力同机构职能设置之间存在差距,造成执行困难。减少差距的办法有两个,取消信访工作需要的行政协调功能,或者赋予信访机构实际行政协调能力。③公众对信访机构的功能期望和信访部门实际能力之间存在差距,这是造成信访的公众满意度下降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KeyWords): 信访制度;政策执行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戴亦欣,周洪波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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